婚姻
昌都市藏族群众的传统婚姻以一夫一妻制为主,也有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等形式。均严禁有血缘关系的近亲婚配。
1950年前,由于社会制度的关系,一般是等级内婚。铁匠、屠夫、猎人被视为“下等人”,禁止与其他等级子女通婚。
青年男女选择配偶的标准是讲究仪表,注重才能,一般不注重家境。结婚以及组织家庭权均掌握在父母手中,父母之命不能违抗,自由恋爱的青年男女很难成为夫妻。婚嫁程序先是提亲。男女双方家庭熟悉的,则由男方父亲提亲,不熟悉的则请媒人说合。双方都觉得满意后,需到寺庙请高僧或当地算卦处请人看属相是否合适,测算结婚的吉日良辰。婚姻确定后,双方父母在女方家喝酒聚会庆贺。男方家送给女方家一些礼物,有送一匹马或一头牛或一只羊的,也有的只送哈达、茶叶。
举行婚礼送亲时,女方母亲或长辈给新娘戴上哈达后,由数名男女亲友陪送新娘,近者步行直送到男方家,远者由女方兄弟或舅舅等骑马送往男方家。男方迎亲队伍由新郎舅舅及亲友组成,人马披戴装饰华丽。男女双方两支队伍从各自的家中出发,沿途皆嬉戏逗趣,一路歌声一路欢笑。迎亲送亲队伍在中途相遇后,择平地休息喝酒。当男方家看见迎亲队伍时,立即点燃松柏煨桑,到门前迎侯。当新娘跨进男方家门后,先向柱子献哈达,并在灶前磕三个头,然后与新郎一起坐在用小麦堆有“雍仲”(象征坚固不摧,永恒常在)图案的毡毛垫上,由男方家的人给新娘敬油炸果、人参果、大米饭等,表示新娘到男方家的第一口吉祥饭。之后,女方家的能说会道者则夸男方家的柱子、灶、水缸、男方的父母等等。夸柱子:我们家的好女儿嫁给你们家,柱子你要支撑住房屋;夸灶:我们家的好女儿嫁到你们家,灶上吃的东西要永远丰盛;夸水缸:我们家的好女儿嫁到你们家,水缸里的水要象大海一样永不枯干;夸男方父母:你们家养了一个好儿子,我们的好女儿嫁过来后,希望像亲生女儿一样对待,女儿也要好好孝顺父母。
仪式完毕后,庆祝娱乐活动开始,主要有喝青稞酒、吃肉、吃油炸果、人参果以及打藏牌、跳卓舞、唱藏歌等。庆祝活动一般延续1天至3天。
婚礼第一天忌讳新娘喝酒、吃肉,因肉带血,视为不吉利。婚礼期间,新郎、新娘分开居住。婚礼过后,新娘随送亲的人返回娘家,或住10天至1个月后再择吉日回男方家与新郎共同生活。
一妻多夫制的家庭,多在农牧区,最普遍的是兄弟共妻。在旧社会,一妻多夫的家庭,是为了减轻乌拉差役,避免顾了支差,顾不了耕种或放牧的情况。作为父母,也希望这样的家庭兄弟和睦,不使家中的财产、农田分散。这种家庭,以女性为主,主妇占一间房子,各夫轮流与之同居,一般按先长后幼的习惯同居。也有父子共妻的情况,一般是妻子死后,再娶后妻,因后妻年龄较小,子与后母产生爱慕之情,成为事实上父子共妻家庭。个别地方还有走婚形式。
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形式,解放前多流行在上层阶级家庭。一个土司娶几个妻子,有其政治和经济上的原因。因上层家庭讲究门当户对,土司所娶的妻子均来自其他土司或部落,如能结为夫妻,就可逐渐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,巩固其在政治、经济上的地位。在一般的百姓家中也有这种婚姻,以牧区为多。为了便于管理牲畜、草场等原因,大多是姐妹共夫形式。这种婚姻一般先是姐姐招赘,后来丈夫爱慕妻妹;或是妹妹结婚,后来妹夫爱慕妻姐,在姐妹共同默认下形成姐妹共夫的家庭。另外还有母女共夫的,母亲死了丈夫,儿女还未成人,为了支撑家庭,母亲招个年青的男子,女儿长大了,也就嫁给继父,形成母女共夫家庭。